泰国近期颁布法令,将从2016年9月 27 日起对入境的游客施行以下旅游签证收费标准:
泰王国驻上海总领事馆近日正式颁布规定,赴泰旅游的外国游客可以从2015年11月13日起,申请多次往返泰国旅游签证(Multiple entry tourist visa-METV)。
上述METV旅游签证有效期为6个月(在6个月内可多次出入泰国,直至有效期终止),且每次停留泰国时间不超过60天,各国籍游客皆可申请此签证。
2.不低于6个月的有效护照;
4.反映个人目前资金状况的银行存款证明(bank statement),账户存款不少于50,000人民币,且至少在过去6个月中该账户保持此状况;
・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及复印件;
・申请者本人国内工作单位、所在学校或街道办事处的英文或泰文担保信原件(内容包括:申请者姓名、赴泰目的、在泰停留期;该信必须担保申请者按期返回中国,需使用印有该单位抬头的信纸打印,并附有单位地址及电话,此信还须加盖单位公章,并含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及签字);
・对于16岁以下儿童,可由父母代为办理,但需携带签证申请表及子女出生证明(英文或泰文);
可在泰国停留时间:不超过60天
・入境后15天之内有效的返程机票复印件和确认过的机票;
可在泰国停留时间:不超过15天,不可申请延期停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