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组织机构中有:机构职能、领导信息、内设机构、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。
(五)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,包括各类企业、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、个人以及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,。
(六)负责市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,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;、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;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;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;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、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。
(十一)负责个体工商户、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;组织和指导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,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。
(十二)负责食品生产加工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;组织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;对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的召回、餐饮环节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;负责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进行监测。
(十三)负责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生产、经营的监督管理;监督实施保健食品、化妆品技术标准和规范;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、不良反应监测;负责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。
(十四)负责药品研制、生产的监督管理;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、分类管理制度;监督实施药品研制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;组织实施中药、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,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,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;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;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;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不安全药品召回的监督。
(十六)负责医疗器械研制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的监督管理;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;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;负责突发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。
(十七)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的处理;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行为。